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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王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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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王廟
岳王廟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杭州岳王廟

岳王廟

岳飛墓(廟),背山面湖,巍峨壯觀。內(nèi)分忠烈祠、啟忠祠、墓園三部分。忠烈祠大殿內(nèi)有岳飛戎裝塑像,高懸“還我河山”巨匾,氣勢恢宏。啟祠原祀岳飛父母、妻兒,現(xiàn)辟為岳飛紀念館,陳列岳飛的生平事跡。墓園內(nèi)有南北碑廊,陳列著岳飛手跡和后人憑吊岳飛的詩詞碑刻127塊,具有重要的文史價值。1961年,岳飛墓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岳王廟

岳王廟

岳飛墓園在忠烈祠西側(cè),墓呈圓形,石砌墓槨,青草封頂。墓碑刻有“宋岳鄂王墓”字樣。旁有其子岳云墓。墓前建有墓闕,闕前照壁上鐫“盡忠報國”四字,為岳飛一生的座右銘。墓道兩側(cè)有明代刻存的文武俑、石馬、石虎和石羊;墓道階下有陷害岳飛的四個0臣秦檜、王氏、萬俟咼、張俊跪像,反翦雙手,長跪于地。墓闕門框上鐫有石刻楹聯(lián):“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岳王廟

岳王廟

岳飛墓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棲霞嶺南麓的岳飛廟內(nèi)。

岳王廟

岳飛(1103~1142年),字鵬舉,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南宋時期的抗金名將,多次打敗金軍,屢建奇功。紹興十年(1140年),出師中原,收復(fù)鄭州、洛陽等失地,大破金兵于郾城,正欲乘勝北進,被趙構(gòu)、秦檜逼令班師,解除兵權(quán),授任樞密副使,不久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誣陷謀反,下獄。紹興十一年(1142年)除夕的前一天,被害于臨安府(今杭州)大理寺。

岳王廟

岳飛被害以后,獄卒隗順背負其遺體逃出臨安城,至九曲叢祠,葬于北山之漘。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即位,以禮改葬岳飛遺體于棲霞嶺的南麓。以后歷朝歷代都對岳飛墓進行過重修。現(xiàn)在所見岳飛墓是1979年重修的。

岳王廟

岳王廟

岳王廟

墓坐西朝東,以石塊圍砌而成。墓前建有墓門,前有照壁,上嵌有明人洪珠書寫的“盡忠報國”四個字。穿過墓門有甬道通至墓前,道旁列有石人、石獸,岳飛墓在正中,墓碑刻有“宋岳鄂王墓”。岳飛墓的左側(cè)是岳云墓,墓碑上寫著“宋繼忠侯岳云墓”。墓的周圍古柏森森,有石欄圍護。石欄的正面望柱上刻有“正邪自古同冰炭,毀譽于今判偽真”一聯(lián)。墓門的下邊有四個鐵鑄的人像,反剪雙手,面墓而跪,即陷害岳飛的秦檜、王氏、張俊、萬俟萵四人。跪像的背后墓門上有聯(lián)“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

岳王廟

墓園的照壁前南北兩廂各有碑廊,陳列有歷代的石碑共125塊。北廊陳列有岳飛的畫像和手跡,如《送紫巖張先生北伐》、《滿江紅》詞、《前、后出師表》及奏稿、書札等;南廊是后人憑吊岳飛墓的詩詞、祭文和重修墓的碑記,其中以明朝著名的書畫家文徵明的一首《滿江紅》最令人深思,一語中的,詞中云:“慨當(dāng)初,倚飛何重,后來何酷!果是功成身合死,可憐事去言難贖。最無辜堪恨堪憐,風(fēng)波獄!豈不念,中原蹙!豈不借,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古休夸南渡錯,當(dāng)時自怕中原復(fù)。笑區(qū)區(qū)一檜亦何能,逢其欲!

岳王廟

岳王廟

嘉定十四年(1221年),西湖北山的智果觀音院改為“褒忠衍福禪寺”,用以表彰岳飛的功業(yè)。明英宗天順年間(1457~1464年),又改“褒忠衍福禪寺”為岳王廟,并賜額“忠烈”,F(xiàn)在的建筑是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重建的,民國七年(1918年)進行大修。門廳上懸掛著“岳王廟”的匾額。進入門廳,道長23米,盡處為正殿。正殿重檐歇山頂,檐間懸“心昭天日”匾,是-同志重書的。殿前兩側(cè)有廡殿,原來是用來祭祀岳飛的大將牛皋、張憲的,立有二將軍的雕像。忠烈廟西為啟忠祠,正殿原立岳飛父母像,東廡立岳飛五子云、雷、霖、震、霆像,西廡立五媳及女兒銀瓶之像。

岳王廟

1961年岳飛墓作為南宋時期的古墓葬,被國務(wù)院列入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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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1103—1142),字鵬舉,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北宋卓越的軍事家、戰(zhàn)略家。 岳飛父岳和,母姚氏,世代務(wù)農(nóng)。岳飛青少年時先后向周同、陳廣學(xué)習(xí)射箭、槍技,成為全縣武藝最高強的人,但因家境貧困,后到相州(今安陽),“為韓魏公(琦)家莊客,耕種為生”。 宣和四年(1122)初,岳飛初次從軍。同年十月,在北宋攻遼戰(zhàn)爭中,曾到達遼燕京…… 岳飛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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