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地域,古系蜀國地。
秦滅蜀后,今縣境之蒲江河流域為蒲陽縣地。
漢時為益州蜀郡臨邛縣所轄。
至南梁蕭紀時(552),置邛州于蒲口屯,蒲江地域歸邛州領(lǐng)。
西魏恭帝元年(554),蒲江河流域置廣定縣。
恭帝二年(555),臨溪河流域置臨溪縣。
是時,廣定、臨溪縣俱屬邛州蒲原郡。
隋仁壽元年(601),改廣定曰蒲江。
蒲江、臨溪縣屬臨邛郡。
唐時,蒲江先后為臨邛郡、雅州、巂州、邛州屬。
宋代,蒲江、臨溪屬邛州轄。
熙寧五年(1072),省臨溪縣為鎮(zhèn)入臨邛縣,其領(lǐng)地并入蒲江、火井、依政三縣。
元至元十四年(1277),縣屬嘉定府路邛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省蒲江縣入邛州。
明洪武六年(1373),復置蒲江縣,隸嘉定府。
明洪武九年(1376),嘉定府降為州,蒲江縣仍屬之。
明成化十九年(1483),升邛縣為州,以蒲江縣屬之,一直延續(xù)到清朝。
1914年,屬四川省建昌道。
四川軍閥防區(qū)制時期,蒲江曾為劉成勛、楊森、劉文輝、李家鈺防區(qū)。
1935年,蒲江隸屬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區(qū),直至1949年解放。
1950年,蒲江屬川西行署區(qū)眉山專署。
1952年,屬四川省眉山專區(qū)。
1953年,劃歸溫江專區(qū)。
1959年,蒲江縣并入邛崍縣。
1962年10月,復置蒲江縣。
1970年,溫江專區(qū)改稱溫江地區(qū),蒲江仍屬之。
1983年,撤溫江地區(qū),蒲江劃歸成都市管轄,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