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市位于阿壩州的西北部,北與甘肅省的瑪曲縣臨界,西北與青海省的班瑪、久治接壤,東北與若爾蓋縣為鄰,東與紅原縣毗鄰,南與馬爾康縣相連,西南與攘塘縣相依。
阿壩本意為“阿里人”,吐蕃王朝松贊干布時代(唐代),實行開疆?dāng)U土政策,將吐蕃腹地的居民遷至占領(lǐng)地,如今的阿壩是當(dāng)年西藏阿里人遷移居住的地方,所以得了一個“阿壩”的地名!鞍ⅰ笔恰鞍⒗铩钡暮喎Q,“壩”可譯作“者”或“人”,這是一個對人的稱呼變成為對地名的稱呼。
阿壩市有美麗的自然風(fēng)光,更有豐厚的藏傳佛教文化,僧侶有5000余人,寺院有43座,是許多愛好或獵奇藏傳佛教文化者向往的地方。阿壩市海拔3200公尺,白天陽光充足,早晚比較寒冷。
這里的土特產(chǎn)有蟲草、貝母等中藥材,宗教文化用品也很豐富。而且正宗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