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甘肅巡撫劉于義請準開墾柳林湖。當時招民墾荒,浚五渠,曰東渠,曰西渠,曰中渠,曰外西渠,曰紅沙梁、紅柳園。 |
以地處西渠鎮(zhèn)號順村,故名。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食”字得名“食字號”,后改為食珍。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始”字得名“始字號”,后改為始成。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遐”字得名“遐字號”,合作化時改為民政。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新”字得名“新字號”,后改為新富。合作化時改為幸福。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鳴”字得名“鳴字號”,后改為鳴歧。合作化時改為民旗。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風”字得名“風字號”,后改為風政。合作化時改為豐政。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端”字得名“端字號”,后改為建立。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愛”字得名“愛字號”,后改為愛恒。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尚”字得名“尚字號”,后改為尚坐。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首”字得名“首字號”,后改為首好。 |
以方位和水利渠系得名。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制”字得名“制字號”,后改為制產(chǎn)。 |
清雍正時取《千字文》之“扶”字得名“扶字號”,取“拱”字得名“拱字號”。后二字合并為扶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