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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江區(qū)錦江街道各村社區(qū)歷史沿革

1949年11月,為模范鎮(zhèn)第六保、第七保,下轄第六保的第一至第八等8個甲和第七保下轄的甲。

1950年5月,廢第六、第七保建立第六、第七街道公所,隸屬一區(qū)(城關區(qū))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機構調整,由原第六街和第七街合并建立為街道第四工作委員會(簡稱第四工區(qū)),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委員會。

1961年8月,撤銷第四工區(qū)稱謂,恢復第六、第七街道公所,隸屬城關鎮(zhèn)公所。

1967年9月,撤銷第六、第七街道公所,建立第六、第七街道革命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第六、第七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第六、第七街道公所。

1979年9月,撤銷第六、第七街道公所,建立東門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不變。

1981年6月,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政府。

1989年1月,從東門街道居民委員會分出小十字居民委員會隸屬市中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銷東門、小十字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東門、小十字居民委員會,接受市中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撤銷東門居民委員會、小十字居民委員會,合并建立東門社區(qū)居民委員會,隸屬市中街道辦事處。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

1949年11月,為模范鎮(zhèn)第八保和第五保的一部分,下轄第八堡的第一至第十等10個甲河第五保的部分甲。

1950年5月,廢第八保建立第八街道公所,隸屬一區(qū)(城關區(qū))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機構調整,第八街和第五街合并建立街道第三工作委員會(簡稱第三工區(qū)),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委員會。

1961年8月,撤銷第三工區(qū),恢復第八街道公所,隸屬城關鎮(zhèn)公所。

1967年9月,撤銷第八街道公所,建立第八街道革命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第八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第八街道公所。

1979年9月,撤銷第八街道公所,建立下南門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不變。

1981年6月,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政府。

1989年1月,從下南門街道居民委員會分出付家山居民委員會。

隸屬市中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銷下南門、付家山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下南門付家山居民委員會,接受市中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撤銷南門居委會、傅家山居委會,合并建立南門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接受市中街道辦事處指導。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

1949年11月,為模范鎮(zhèn)第一保、第二保,分別下轄第一、主第十一等11個甲和第二保的第一至第六等6個甲。

1950年5月,廢第一、第二保建立第一、第二街道公所,隸屬一區(qū)(城關區(qū))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機構調整,第一街和第二街合并建立為街道第一工作委員會(簡稱第一工區(qū)),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委員會。

1961年8月,撤銷第一工區(qū),恢復第—街道公所,隸屬城關鎮(zhèn)公所。

1967年9月,撤銷第一街道公所,建立第一街道革命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第一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第一街道公所,1979年9月,撤銷第一街道公所,建立江宗門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不變。

1981年6月,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政府。

1989年1月,隸屬市中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銷江宗門、中南門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江宗門、中南門居民委員會,接受市中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居委會實行整合,江宗門居民委員會和中南門居民委員會合并,建立江宗門社區(qū)居民委員會。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管轄。

1949年11月,為模范鎮(zhèn)的第三、第四、第五保,下轄第三保的第一至第六等6個甲,第四保德第一至第九等9個甲。

1950年5月,廢第四保建立第四街道公所,隸屬一區(qū)(城關區(qū))人民政府。

1956年9月,機構調整,由原第三街和第四街、第五街合并建立為街道第二工作委員會(簡稱第二工區(qū)),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委員會。

1961年8月,撤銷第二工區(qū),恢復第二、第四、第五街道公所,隸屬城關鎮(zhèn)公所。

1967年9月,撤銷第二、第四、第五街道公所,建立第二、第四、第五街道革命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第二、第四、第五街道革命委員會,恢復第二、第四、第五街道公所,1979年9月,第三、第四、第五街道公所合并建立西門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

1981年6月,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政府。

1989年1月,從西門街道居民委員會分出大十字街道居委會,隸屬市中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銷西門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西門居民委員會,接受市中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西門居民委員會、大十字居民委員會,合并建立西門社區(qū)居委會,接受市中街道辦事處指導。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管轄。

1990年11月,建立桂花塘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環(huán)北街道辦亊處。

1992年7月,撤區(qū)并鄉(xiāng)建鎮(zhèn),撤銷桂花塘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桂花塘居民委員會,接受環(huán)北辦事處指導。

1993年3月,建立紙廠居民委員會,隸屬環(huán)北街道。

2003年6月,桂花塘居民委員會撤銷,與同時撤銷的紙廠居委會合并建立桂花塘社區(qū)居民委員會(2005年,紙廠部分劃給新建立的燈塔街道辦事處)。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

1979年9月,建立桐梓巷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

1989年1月,隸屬環(huán)北街道辦亊處。

1992年7月,撤銷桐梓巷街道居委會,建立桐梓巷居民委員會,接受環(huán)北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撤銷桐梓巷街道居委會,建立桐梓巷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接受環(huán)北辦事處指導。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隸屬錦江街道。

1949年11月,稱模范鎮(zhèn)第九保,下轄北關、教場壩(曹家園)、東關、楊家灣、漁梁灘等5個甲。

1950年5月,廢第九保建立第九行政村,隸屬第一區(qū)人民政府。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九行政村撤銷。

1956年6月,由北關、東門、漁梁灘、曹家園等初級社和七街的農業(yè)人口組建北關高級社管理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委員會。

1959年1月,北關高級社管理委員會撤銷(并入清水生產大隊)。

1961年12月,建立北關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從清水生產大隊分出),隸屬城關鎮(zhèn)管理委員會。

1966年9月,北關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改稱紅衛(wèi)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不變。

1967年9月,撤銷紅衛(wèi)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紅衛(wèi)大隊革命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管理委員會。

1969年9月,紅衛(wèi)大隊革命委員會改稱北關大隊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北關大隊革命委員會,恢復北關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不變。

1984年4月,機構改革,撤銷北關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北關村民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政府。

1989年1月,隸屬環(huán)北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環(huán)北辦事處指導。

2014年8月,村改社區(qū),接受環(huán)北辦事處指導。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管轄。

1989年6月,建立鷺鷥巖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河西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銷鷺鷥巖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鷺鷥巖居民委員會,接受河西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居民委員實行整合,撤銷鷺鷥巖居民委員會,建立鷺鷥巖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接受河西街道辦事處指導。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

1980年8月,建立大江坪街道居民委員會,隸屬城關鎮(zhèn)革命委員會,1989年1月,隸屬河西街道辦事處。

1992年7月,撤銷大江坪街道居民委員會,建立大江坪居民委員會,接受河西辦事處指導。

2003年6月,撤銷大江坪居民委員會、運輸公司居民委員會,合并建立大江坪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接受河西街道辦事處指導。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隸屬錦江街道。

1949年11月,營桐鄉(xiāng)第三保(茅溪),下轄黃泥沖、石家坪、肖家、黃坪、董上、言前、唐家灣、下院子、塘坎、油坊10個甲。

1950年10月,廢第三保建立第十行政村,隸屬營桐鄉(xiāng)公所。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十行政村撤銷。

1956年7月,由肖家、石家坪、黃泥沖等初級社建立中心(茅溪)高級社管理委員會,隸屬茅溪鄉(xiāng)人民委員會。

1956年9月,茅溪鄉(xiāng)的石家坪、付家園、鷺鷥巖(何家灣)、肖家、五村等處建立茅溪居民委員會(有名無實),隸屬城關鎮(zhèn)人民委員會,由下院子、塘坎、油坊、半坡、田壩、楊家灣等組建宋家壩高級社,隸屬木弄鄉(xiāng)。

1957年10月,隸屬壩黃鄉(xiāng)。

1958年9月,茅溪居民委員會自然撤銷,中心(茅溪)高級社管理委員會隸屬幸福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銷中心(茅溪)高級社管理委員會,建立茅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城關人民公社錦江管理區(qū)(亦稱茅溪管理區(qū));撤宋家壩高級社,建宋家壩大隊,隸屬壩黃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區(qū)。

1961年8月,以宋家壩大隊分出建立壩灌溉大隊,隸屬城關人民公社錦江管理區(qū),茅溪大隊、壩灌溪大隊隸屬謝橋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62年12月,隸屬錦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67年7月,撤銷茅溪、壩灌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茅溪、壩灌溪大隊革命委員會,隸屬錦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茅溪、壩灌溪大隊革命委員會,恢復茅溪、壩灌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不變。

1981年4月,撤銷東風大隊,恢復壩灌溪大隊。

1984年4月,機構改革,撤銷茅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茅溪村民委員會,隸屬錦江鄉(xiāng)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河西辦事處指導。

2007年3月,撤銷茅溪村、壩灌溪村,合并建立茅溪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茅溪村民委員會,接受河西辦事處指導。

村委會駐地石家坪。

2019年碧江區(qū)設立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管轄。

1949年11月,分別為營桐鄉(xiāng)第二、三保,二保轄木連溪、云寨董、楠木橋、馬家、桂花樹、尖坡、言前7個甲,三保轄黃坪、董上、言前、唐字灣、石家坪等10個甲。

1950年10月,廢第二保建立第九、十行政村,隸屬營桐鄉(xiāng)公所。

1953年9月,民主建政,第九、十行政村撤銷。

1956年8月,由木連溪、云寨董、楠木橋、馬家、桂花樹、尖坡、言前等初級社建立新莊高級社管理委員會和由黃坪、董上、言前、唐家灣等初級社組建的健全高級社,隸屬茅溪鄉(xiāng)人民委員會。

1958年9月全面實現公社化,隸屬幸福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銷新莊、健全高級社管理委員會,建立新莊、健全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城關人民公社錦江管理區(qū)(亦稱茅溪管理區(qū))。

1961年9月,劃入卜口人民公社,因諸多因素未去,于11月并人茅溪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

1962年9月分出,隸屬謝橋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當年12月,隸屬錦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67年7月,撤銷新莊、健全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新莊、健全大隊革命委員會,隸屬錦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員會。

1979年1月,撤銷新莊、健全大隊革命委員會,恢復新莊、健全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隸屬不變。

1984年4月,機構改革,撤銷新莊、健全生產大隊管理委員會,建立新莊、健全村民委員會,隸屬錦江鄉(xiāng)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接受河西辦事處指導。

2007年3月,撤銷新莊村、健全村,合并建立新莊村。

同年4月,建立新的新莊村民委員會,接受河西街道辦事處指導。

村委會駐地楠木橋。

2019年碧江區(qū)析置錦江街道,現屬錦江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