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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州區(qū)五馬街道各村社區(qū)歷史沿革

2021年4月,根據(jù)潞州政函〔2021〕17號文件,長治市潞州區(qū)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東山社區(qū)社區(qū)。

2021年4月成立香閱四季社區(qū)居民委員會,自社區(qū)成立以來,沿用至今。

南石槽村,始建于何年,無從考證,但歷史卻證明了南石槽村曾經擁有的輝煌。

傳統(tǒng)物質文化遺產的歷史見證,至今仍展示著豐富多彩的內涵。

昔日的南石槽村,承傳“村無社、民無主,神無廟、無所棲”之習俗觀念,由四社組成:即上社、中社、下社、后社,且社社有廟、各廟有臺。

遍布全村的亭、臺、樓、閣、牌、庵、廟、堂達十六處。

如此眾多的的公眾古建與塔嶺山的比下宮、朝天宮、祖師廟、靈公廟、石佛寺塔等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上黨地區(qū)的旅游圣地。

“日進斗金”之譽,正是往日對南石槽村經濟繁榮昌盛,村民安居樂業(yè)的全真寫照。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北山頭村在1941年至1945年長治解放前曾是長二區(qū)所管轄,(五龍山區(qū)、二區(qū)在蘇店鎮(zhèn)、長治解放后,區(qū)政府設在西南關,原名小南關。

)1950年成立了互助組,該村最早的黨員市閆扎根,閆成則任領導,當時歸長治市焦家莊鄉(xiāng)管轄。

1954年成立明星合作社,社長閆成則。

1956年與中山頭合并為一個,成立高級社曙光農業(yè)合作社。

1958年北山頭與中山頭又分為兩個自然村,北山頭歸淮海公社管轄,北山頭由社改為管理區(qū)。

1960年惠豐公社與淮海公社合并為海豐公社,該村由管理區(qū)改為大隊,海豐公社后改為工農公社。

1982年根據(jù)中央精神又恢復了村制管理。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中山頭村始建于何時,無從考證,但從城區(qū)文物局公布的明清建筑物來看,該村最遲也應在隨唐時代便有人居。

當然這只是推測,明清至民國雖有一些記載,但散存于“家譜”之中,一時無法理清,所以該村沿革只能從共產黨在該村執(zhí)政之時起記。

1937年,我黨在長治一代建立了邊區(qū)政府,中山頭、北山頭、南山頭、小山頭,四個村為一個邊村,中山頭是邊村之首,第一任村長是趙福夢,(四個村選舉產生)當時長治抗日中心區(qū)駐在村里,據(jù)老人們回憶,當時戎子和、楊獻珍、李雪峰、薄一波等中央首長曾住在該村;1950年該村成立了互助組,該村最早的黨員是賈秋保和牛海順擔任領導,當時歸長治市焦家莊鄉(xiāng)管轄;1954年成立農業(yè)合作社,中山頭村與北山頭村合并為一個行政村,成立了中山頭曙光農業(yè)合作社;1958年中山頭村與北山頭村又分為兩個自然村,中山頭歸惠豐公社管轄,中山頭由社改為管理區(qū);1960年惠豐公社與淮海公社合并為海豐公社該村由管理區(qū)改為大隊,海豐公社后來改為工農公;1982年根據(jù)中央精神,又恢復了村制管理。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北董村最早固定生活居址為侯范底。

侯范演變?yōu)楸倍瓬,直至現(xiàn)在的北董村村名。

在北董,最早人的居住以窯洞為主,已失落的遺址有大窯頂、小窯頂,這些遺址均在現(xiàn)在村自然地形的10米至15米以下,這也是歷史上由后范(后范底)演變?yōu)楸倍瓬系南笳鳌?/p>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秦家莊村,始建于何年月,史書無記載,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喜峰村原名叫“四座墳”。

民國十九年(1930年),駐軍為討“吉利”改為喜峰,自命名以來,沿用至今。

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馬坊頭村原名徐村,具體來歷無從考證,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

焦家莊村原屬長治縣,明、清時代屬五龍鄉(xiāng)崇信二里三甲,實行鄉(xiāng)、里甲制,焦家莊村實行閭鄰建制,這種閭鄰建制一直延續(xù)到長治解放。

中華民國時期屬長治縣二區(qū)北董編村,日寇侵華時期屬馬坊頭維持會。

1945年長治解放后,仍屬長治縣二區(qū),(由焦家莊、秦家莊、馬坊頭、喜峰村組成),焦家莊為村民委員會。

1948年由長治縣劃歸長治市城區(qū)管轄。

1958年實行政社合一,屬五馬工農人民公社,焦家莊是公社內的一個管理區(qū),后又改為生產大隊,1978年恢復了村政權機構,焦家莊仍屬長治市城區(qū)五馬農工商公司管轄,后焦家莊組建了村民委員會,2018年11月撤銷城區(qū)、郊區(qū),合并設立長治市潞州區(qū),歸潞州區(qū)五馬街道管轄。

自命名以來,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