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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縣勐宋鄉(xiāng)各村社區(qū)歷史沿革

此區(qū)歷史上曾設播,稱播曼邁。

1934年曾設保,稱曼邁保,亦稱第一保,隸車里宣慰府南本鄉(xiāng)。

1951年隸景洪縣務本區(qū)。

1953年隸版納勐海務本區(qū)。

1956年設鄉(xiāng),稱曼邁鄉(xiāng),轄今曼邁、曼金2個村委會,隸勐宋區(qū)。

1969年設大隊,稱向陽大隊,隸東方紅公社。

1973年改稱曼邁宋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改稱曼邁宋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曼邁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曼邁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此區(qū)歷史上曾設“播”,稱播曼方,轄今曼方、曼囡2個村委會;1934年設保,稱曼方保(亦稱第六保),隸車里宣慰府南本鄉(xiāng);1951年隸景洪縣務本區(qū);1953年隸版納勐海務本區(qū);1956年設鄉(xiāng),稱曼方鄉(xiāng),隸勐宋區(qū);1969年設大隊,稱紅星大隊,隸東方紅公社;1973年改稱曼方大隊,隸勐宋公社;1984年復稱曼方鄉(xiāng),隸勐宋區(qū);1987年改稱曼方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2000年改稱曼方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此地歷史上曾設播,稱播曼金。

轄今曼金、曼呂、大安、三邁等。

1934年設保,稱曼金保,亦稱第四保,隸車里宣慰府南本鄉(xiāng)。

1951年隸景洪縣務本區(qū)。

1953年隸版納勐海務本區(qū)。

1956年設鄉(xiāng),隸勐宋區(qū)曼邁鄉(xiāng),1975年設大隊,稱曼金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改稱曼金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曼金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曼金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此區(qū)1956年以前,一直隸播曼金。

1956年始設鄉(xiāng),稱曼呂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69年改稱東風大隊,隸東方紅公社。

1973年改稱曼呂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復稱曼呂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曼呂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曼呂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此區(qū)歷史上隸播曼金所轄。

1934年時隸第四保,即南本河保,隸車里宣慰府南本鄉(xiāng)。

1951年隸景洪縣務本區(qū)。

1953年隸版納勐海務本區(qū)。

1956年設鄉(xiāng),稱蚌岡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69年設大隊,稱先鋒大隊,隸東方紅公社。

1973年改稱蚌岡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復稱蚌岡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蚌岡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蚌岡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此區(qū)歷史上隸播曼金。

1934年設保,稱第四保,亦稱南本河保,隸車里宣慰府南本鄉(xiāng)。

1951年隸版納勐海務本區(qū)。

1956年設鄉(xiāng),稱三邁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69年設大隊,稱永紅大隊,隸東方紅公社。

1973年改稱三邁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復稱三邁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三邁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三邁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1984年農(nóng)村體制改革時新建,命名糯有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糯有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糯有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

此區(qū)歷史上隸三邁。

1975年劃出新設大隊,稱大安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改稱大安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大安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大安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沿用至今。

蚌囡,1934年設保,稱曼方保,隸車里宣慰府南本鄉(xiāng)。

1951年隸景洪縣務本區(qū)。

1953年隸版納勐海務本區(qū)。

1956年設鄉(xiāng),稱蚌囡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69年設大隊,稱紅衛(wèi)大隊,隸東方紅公社。

1973年改稱蚌囡大隊,隸勐宋公社。

1984年農(nóng)村體制改革時,設蚌囡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蚌囡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蚌囡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

壩檬:1984年農(nóng)村體制改革時,設壩檬鄉(xiāng),隸勐宋區(qū)。

1987年改稱壩檬村公所,隸勐宋鄉(xiāng)。

2000年改稱壩檬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

2003年適度撤并村委會時,同時撤銷蚌囡村委會和壩檬村委會,合并組建蚌龍村委會,隸勐宋鄉(xiāng),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