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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縣各街道鄉(xiāng)鎮(zhèn)歷史沿革

宋大理國時,桂山街道境域為嶍峨部地。

蒙古憲宗時(1251年至1259年),為嶍峨千戶所轄地。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建立嶍峨州平甸縣時,為平甸縣轄地。

平甸縣降為鄉(xiāng)時、為平甸鄉(xiāng)轄地。

明萬歷十九年(1591年),建立新平縣時,為縣轄地。

明崇禎七年(1634年),為新平縣城。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改為一區(qū)所屬第一鎮(zhèn)。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改為平山鎮(zhèn)。

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9月17日,新平縣成立,為縣人民政府駐地。

1984年,改為桂山鎮(zhèn)。

2011年3月,成立桂山街道。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至二十六年(1289年),古城街道境域為平甸縣治所,撤縣后,治所為古城村。

2011年3月,成立古城街道。

宋大理時,揚武鎮(zhèn)境域為嶍峨部地,隸秀山部。

蒙古憲宗時(1251年至1259年),為嶍峨千戶所地,隸寧州(今華寧)萬寧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建置平甸縣時(即今平甸、揚武),為平甸縣轄地,隸嶍峨州。

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嶍峨州降為縣,平甸縣降為鄉(xiāng),為嶍峨縣平甸鄉(xiāng)轄地,改隸臨安路(即今通海)。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臨安路改臨安府,遷府治于建水。

明萬歷十九年(1591年),建置新平縣時,為縣轄地。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置土巡檢;三十三年,設(shè)流官“巡檢”一員駐防,把總一員協(xié)防,并筑木城于關(guān)帝廟。

清雍正十年(1732年),改遷今地,筑土城。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劃為東區(qū)。

民國三年(1914年),東區(qū)設(shè)縣佐協(xié)治。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廢縣佐改稱二區(qū)。

同時,區(qū)屬羅呂鄉(xiāng)劃歸龍武設(shè)縣。

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改為揚武鎮(zhèn)。

1959年,改為新平縣第三區(qū)。

1958年,成立揚武公社。

1964年,又改為第三區(qū)。

1969年;又改稱揚武公社。

1984年夏,改揚武區(qū)。

1987年,改揚武鎮(zhèn)。

漠沙鎮(zhèn)在宋大理國時,為馬籠(龍)部地,隸屬威楚府(今楚雄)。

元朝,元憲宗時(公元1251-1259年)立為二千戶所,隸屬寧州(今華寧)萬戶府,后改二千戶所為馬龍、他郎(今新化)二甸,為馬龍甸地,改屬元江萬戶府;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以馬龍等甸管民官并于他郎甸(新化)置司,為司轄地,屬元江府。

明朝,明洪武初改為馬龍他郎甸長官司(司治仍于新化),為司轄地,直屬云南布政司;明洪治八年(公元1495年),廢馬龍他郎甸長官司,改置新化州,為州轄地,改屬臨安府(今建水)。

清朝,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裁新化州入新平,為縣轄地,屬臨安府;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今黎明村瓦白果村民小組還設(shè)過世襲土千總,關(guān)圣村他旦村民小組(原址)設(shè)過土把總;清宣統(tǒng)元年(公元1909年)至民國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劃為南區(qū)。

民國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公元1933-1935年)稱為第三區(qū),民國二十五至三十七年(公元1936-1948年)改為漠沙鄉(xiāng)、振武鄉(xiāng)。

1949年9月,南區(qū)成立區(qū)鄉(xiāng)政府。

1950年11月,南區(qū)改為第四區(qū),轄區(qū)未變。

1958年12月,四區(qū)劃為兩個人民公社。

1959年2月,第一第二人民社會合并為漠沙人民公社。

1960年9月,漠沙公社改為漠沙農(nóng)場。

1961年5月,農(nóng)場改為人民公社,管理區(qū)改為大隊,調(diào)整為兩個公社。

1962年,漠沙、曼蚌公社合并為第四區(qū),大隊改稱小公社。

1968年5月,成立區(qū)革委會。

1970年3月,區(qū)改為人民公社革委會,小公社改為大隊革委會。

1983年冬至1984年初,區(qū)鄉(xiāng)體制改革后,改漠沙公社為漠沙區(qū)。

1987年,漠沙區(qū)改為漠沙鄉(xiāng)。

1996年9月,漠沙區(qū)改為漠沙鎮(zhèn)。

宋•大理國時,屬馬龍部地隸威楚府(今楚雄)。

元朝憲宗時(1251-1259)立馬龍部為二千戶所,屬二千戶所轄地。

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為司轄地。

明朝弘治八年(1495)改置直隸新化州,為州轄地。

清朝乾隆三年(1738)在巖旺村設(shè)過世襲土把總。

清朝宣統(tǒng)元年(1909)劃為西區(qū),1933年改稱第四區(qū),1935年夏灑地區(qū)改為富昌鄉(xiāng)。

1951年,富昌鄉(xiāng)改為第五區(qū)。

1952年風(fēng)翥鄉(xiāng)劃出建為七區(qū),第五區(qū)改稱第六區(qū),1984年更名為戛灑區(qū)。

1987年區(qū)改鄉(xiāng),改稱夏灑鄉(xiāng),1996年11月8日撤鄉(xiāng)設(shè)鎮(zhèn),改成戛灑鎮(zhèn)。

宋大理國時,水塘鎮(zhèn)境域?qū)亳R龍部(今莫沙)地,隸威楚府(今楚雄)。

蒙古憲宗時(1251年—1259年),立馬龍部為二千戶所,為二千戶所轄地,隸寧州(今華寧縣)萬戶府。

后改二千戶所為馬龍他郎二甸,為馬龍甸轄地,改隸元江萬戶府。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以馬龍等甸管民官并于他郎(今新化)置司,為司轄地,隸元江路。

明洪武初(1368年—1372年),改為馬龍他郎甸長官司,直隸云南布改司,仍為司轄地。

弘治八年(1495年),廢馬龍他郎甸長官司改置新化州,為州所轄。

清康熙四年(1665年),裁新化州入新平縣,為縣轄地。

清乾隆五年(1740年),在今拉博村的白腳寨,設(shè)過拉博世襲土千總。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全縣劃分為中、東、南、西、北5個區(qū),為西區(qū)(戛灑)轄地。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西區(qū)改名第四區(qū),屬四區(qū)五、六2鄉(xiāng)地。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原五、六2鄉(xiāng)并于七、八、九鄉(xiāng)(今者竜),改為鳳翥鄉(xiāng)。

民國二十九年(1940年)10月后,仍名鳳翥鄉(xiāng)。

1952年,第五區(qū)改為第六區(qū),劃出原鳳翥鄉(xiāng),建為第七區(qū)(包括者竜在內(nèi))。

1958年,第七區(qū)分建為水塘、者竜2公社。

1960年,水塘公社并入者竜公社。

1961年,又分為者竜、水塘2個公社。

1964年,水塘公社改為第七區(qū)。

1969年,第七區(qū)又改為水塘公社。

1984年夏,改水塘區(qū)。

1986年冬,改水塘鄉(xiāng)。

1999年1月18日,改水塘鎮(zhèn)。

平甸鄉(xiāng)境域,曾屬嶍峨部、嶍峨千戶地,后建平甸縣、平甸鄉(xiāng),建立新平縣時,為縣轄地。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后,先后為中區(qū)、第一區(qū)、城關(guān)公社、第一區(qū)、前進公社、平甸區(qū)。

1987年,改為平甸鄉(xiāng)。

明弘治八年(1495年),廢司設(shè)新化州。

清康熙四年(1665年),裁州入新平縣。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后,先后屬北區(qū)、第五區(qū)、新化鄉(xiāng)、二區(qū)、新化公社、新化區(qū)1987年,改新化鄉(xiāng)。

建興鄉(xiāng)境域,歷屬馬龍部、馬龍部二千戶所、馬龍甸、馬龍他朗甸司、馬龍他朗甸長官司、新化州、新平縣。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后,先后為南區(qū)、第三區(qū)、嵩安鄉(xiāng)、四區(qū)、五區(qū)、和平公社、磨味公社、建興公社、建興區(qū)。

1987年,改建興鄉(xiāng)。

老廠鄉(xiāng)境域曾屬嶍峨部、馬龍部二千戶所、他朗甸、馬龍他朗甸司、馬龍他朗甸長官司、新化州、新平縣。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后,先后為北區(qū)、第五區(qū)、太和鄉(xiāng)、區(qū)、八區(qū)、老廠公社、老廠區(qū)。

1987年,改老廠鄉(xiāng)。

宋代大理國時期(938年—1254年),者竜鄉(xiāng)境域?qū)亳R龍部(今漠沙)地,隸威楚府(今楚雄)。

蒙古憲宗時(1251年—1259年),屬馬龍部為二千戶所,隸寧州今華寧萬戶府,后二千戶所改為馬龍、他郎二,為馬龍甸轄地,隸元江路。

明洪武元年(368年),馬龍他郎甸司改名為他郎甸長官司,直隸云南布政司,仍為司轄地。

明弘治八年(1495年),馬龍他郎甸長官司改置新化州,為州轄地。

清康熙四年(1665年),裁新化州入新平縣,為縣轄地。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戛灑劃為西區(qū),為西區(qū)轄地。

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西區(qū)改為四區(qū),屬四區(qū)七、八、九鄉(xiāng)地。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原五、六(今水塘)、七、八、九鄉(xiāng)合并,改名鳳翥鄉(xiāng)(包括水塘鄉(xiāng)在內(nèi))。

1949年10月,名鳳翥鄉(xiāng)。

1952年,第五區(qū)改為第六區(qū),劃出原鳳翥鄉(xiāng),改建第七區(qū)(包括今水塘鄉(xiāng)在內(nèi))。

1958年,第七區(qū)分建為者竜、水塘2公社。

1960年,水塘公社并入者竜公社。

1961年,又分為者竜、水塘2公社。

1962年,改者竜區(qū)。

1964年,者竜區(qū)改名第九區(qū)。

1966年,第九區(qū)改為者竜公社。

1984年,者竜公社又改者竜區(qū)。

1988年,改者竜鄉(xiāng)。

平掌鄉(xiāng)境域歷屬馬龍部、馬龍部二千戶所、馬龍甸、馬龍他郎甸司、新化州、新平縣。

清宣統(tǒng)元年(1909年)后,先后為南區(qū)、第三區(qū)第九鄉(xiāng)、嵩安級、四區(qū)、五區(qū)、建興公社、第十區(qū)、平掌公社、平掌區(qū)。

1987年,改平掌鄉(xiā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