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舊址位于在沿江中路193號。是民國十三年(1924年)8月15日孫中山親手創(chuàng)辦的中央銀行。大樓高兩層,鋼筋混凝土結構,正中大廳的外墻由花崗巖石構筑,門口兩側置兩只西式風格的石獅,步上石臺階進入是營業(yè)大廳,大廳上空是橢圓形的透光棚頂藻井,沿藻井四周的樓道建有仿歐式的斯林科式柱子和羅馬式柱子,其余外墻刷水洗石米,墻面飾以橢圓形圖案,樓頂是低矮的女兒墻,大樓-建有圍墻。后在大門的上端新建了一個遮雨的涼棚,F(xiàn)建筑保存完整。
民國十三年(1924年)1月,實現(xiàn)第一次國共合作,革命政府設在廣州。當時,金融混亂,財政困難,孫中山一面籌建黃埔軍校,一面籌設中央銀行。同年8月15日,中央銀行宣布成立,行址在廣州市南堤前中國銀行舊址(今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的行址)。第一屆董事會成員:胡漢民、廖仲愷、鄧澤如、葉恭綽、孫科、林云陔、宋子文,行長宋子文。中央銀行直屬國家財政部領導,屬下分支機構先后在廣州市內(nèi)設立3個兌換發(fā)行處,在省內(nèi)有11個分行。中央銀行經(jīng)營范圍及主要業(yè)務:發(fā)行貨幣、普通和冠有地名的兌換券,支持北伐戰(zhàn)爭的軍用券;改鑄民國13年版毫銀,發(fā)行民國17年版銀毫;各種貨幣的兌換業(yè)務;代理國庫、省金庫收解;辦理各機關、團體、私人的存款和匯款;放款,主要對機關、團體臨時周轉性貸款。民國十六年(1927年),南京設國民政府后,在上海增設中央銀行。廣州的中央銀行遂于民國十八年(1929年)3月改稱廣東中央銀行,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1月又改稱廣東省銀行。日軍入侵廣州后,原設的中央銀行分支機構逐一撤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中央銀行廣州分行(今長堤現(xiàn)廣東省醫(yī)藥公司大樓)復業(yè),馮成功為經(jīng)理。隨后,于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遷址南堤現(xiàn)沿江中路193號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現(xiàn)址營業(yè)。它有權發(fā)行紙幣,以謀鞏固金融,配合軍事政治之推進。
1993年廣州市政府公布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7月廣東省政府公布為廣東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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