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qū)五星鄉(xiāng)平西村。距市區(qū)18公里。107、312國道均可轉道至此。是信陽市浉河區(qū)現(xiàn)存較早的一處新石器時代遺址之一,F(xiàn)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遺址時代屬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龍山文化--春秋早期,現(xiàn)存遺址南北長67米,東西寬66米,面積4488平方米。文化層厚1—2米。地層關系是:上層屬龍山文化,疊壓著耕土層,文化層厚約0.2—1米,其中包含泥質黑陶、灰陶片,可辨器形有鼎、鬲、罐以及磨制石器等,陶片紋飾有劃紋、弦紋、繩紋和附加堆紋。下層屬于仰韶文化,文化層厚約0.70-1.10米,褐色粘土中包含夾砂灰陶、紅陶、泥質灰陶和泥質紅陶片,其中可辨器形有盆、罐、鼎、環(huán)、紡輪、彈丸以及打制、磨制石器等,陶片紋飾有繩紋、劃紋、弦紋、窩紋和附加堆紋。1983年4月,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考古隊在此處作探方挖掘有五座春秋早期墓葬。尤其是樊君夫婦合葬墓的出土,對研究春秋戰(zhàn)國的喪葬禮俗提供了珍貴史料。其中一號、二號樊君夔夫婦墓出土有:樊君寶盆、鼎、壺、盤、鬲等5件帶銘文的銅器。三號墓出土有鼎、壺、舟銅器,玉管、玉佩等器物。五號番叔墓出土有:番叔壺、四不象犧尊、箕形器物、瓷碗等珍貴文物。在這些出土的文物中,有四件一、二級文物被省博物館收藏。文化層堆積較厚,跨越時代較長,為研究淮河上游地區(qū)新石器時代文化的發(fā)展概況提供了重要依據(jù),并為探討南北文化和楚文化的發(fā)展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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