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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王莊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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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王莊遺址為臺江區(qū)文物保護單位。

耿王莊原是清初靖南王耿繼茂的別墅,稱“耿王莊”。耿繼茂卒,其子耿精忠襲職,因其自號“南公”,仍用“耿王莊”之名。后因耿精忠配合吳三桂等起兵叛清,康熙十五年(西元1676年)兵敗受碟刑而死,其別墅也沒于官府。

同治五年(西元1866年)閩浙總督左宗棠把南公園改設為桑棉局,提倡百姓發(fā)展蠶桑,一時桑樹成蔭,紡織業(yè)發(fā)展。左死后,鄉(xiāng)人在園左大王廟附近建“左公詞”。

光緒年間,王凱泰督閩,又將此地改為“繪春園”,為官紳遊宴之所。

民國四年(公元1915年),此處辟為公園,因其位于城南,故名“城南公園”,民間俗稱“南公園”。園內臺榭參錯,林木蔭郁,有黃花崗烈士祠、桑拓館、荔枝亭、藤花軒、望海樓、藕池諸勝。

民國八年,人民群眾出于愛國熱情,發(fā)起-日貨運動,成立國貨促進會。該會在園內建立“國貨陳列館”,并立石碑于館側,上刻“請用國貨”四個大字。今日的國貨路即由此得名。

抗日戰(zhàn)爭時期,福州兩次淪陷,南公園被日本人破壞,建筑大部分被毀,一片荒涼。

六十年代初,南公園逐漸修復,移福州一中原鳳池書院文昌閣牌坊(也稱“東井津”牌坊)為園門,修砌整齊的石岸,建湖心亭、石橋等。

1969年,“文革-”中,南公園作為臺江區(qū)干部五七農場,園景被毀,“請用國貨”碑也不知去向。

1973年后,南公園再次修復,重建園林設施及道路,修砌沿湖塘堤岸,圍以欄桿,改建兩座木橋為石拱橋,修湖心涼亭。1983年后,補植垂柳、碧桃、木芙蓉、銀杏、銀樺、榕樹等樹木和各種花草。公園位于繁華市區(qū),鬧中取靜,環(huán)境清幽,頗為難得。

1988年,南公園被公布為臺江區(qū)文物保護單位。

新港街道:新港街道地處臺江區(qū)東部,東臨晉安河與晉安區(qū)王莊、象園街道相望,南接臺江榕城古街與瀛洲街道為鄰,北以瓊東河為界,與鼓樓區(qū)水部街道相望,西至五一路與茶亭、洋中、后洲相鄰,街道地處國貨西路369號,轄區(qū)總面積1.35平方公里,下轄5個社區(qū)居委會,新港、十三橋、利嘉城、雁塔、南公,有常住居民戶14467戶,常住人口32352人。 街道地域內水陸交通發(fā)達,五一路…… 新港街道詳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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