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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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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屬九江郡。

漢高祖六年(前201),陳嬰于此筑城,置宜春縣,“宜春”正式成為政區(qū)名稱。

王莽改為修曉縣。

光武初復改為宜春。

東漢中平二年(185),析置漢平縣。

三國吳寶鼎二年(267),析宜春西境置萍鄉(xiāng)縣,析東境置新喻縣。

西晉太康元年(280),避武帝祖母張春華名諱,改為宜陽縣,仍隸屬安成郡。

隋開皇十一年(591),廢安成,并于宜陽縣,置袁州。

大業(yè)三年(607),改袁州為宜春郡。

唐武德五年(622),復改宜春郡為袁州。

宋代仍之。

元代為袁州路。

明清時期為袁州府。

1912年,廢宜春府,府屬各縣皆直屬江西省。

1914年,原袁州府境域并入廬陵道。

1949年7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袁州分區(qū)成立,轄宜春8縣。

1951年,改稱袁州專區(qū)。

1952年9月12日,袁州專區(qū)并入南昌專區(qū)。

1958年12月20日,南昌專員公署改設于宜春縣城。

1959年1月,設宜春專區(qū),治在宜春縣。

1978年7月,改為宜春地區(qū)。

1979年,劃宜春縣城區(qū)設縣級宜春市。

1985年,并宜春縣省入宜春市。

2000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撤銷宜春地區(qū),改設宜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