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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牡丹江市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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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屬渤海國。

金屬胡里改路。

明屬奴兒干都司。

清代屬寧古塔將軍轄區(qū)。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修筑中東鐵路,在此地建火車站,因車站南臨牡丹江,遂取名“牡丹江站”。

清末添設(shè)民官后,隸屬寧安府管轄。

1913年隸屬寧安縣管轄。

1920年以后,在牡丹江車站周圍丈放街基,人口不斷增加,店鋪日益興起,逐漸形成集鎮(zhèn)。

1936年12月,圖們江至佳木斯鐵路全線通車后,牡丹江新站(今牡丹江站)落成,成為南北的交通樞紐。

1937年7月1日設(shè)牡丹江省,12月1日設(shè)牡丹江市,為牡丹江省省會,“牡丹江”正式成為政區(qū)名稱,牡丹江市隸屬牡丹江省管轄。

1943年10月為東滿總省省會。

1945年5月為東滿省省會。

1946年4月改隸綏寧省管轄,并為綏寧省省會。

同年10月,隸屬牡丹江專區(qū)管轄。

1947年8月隸屬牡丹江省管轄,為牡丹江省省會。

1948年7月撤銷牡丹江省,劃歸松江省管轄。

1949年12月,將牡丹江市郊區(qū)部分村屯分別劃歸海林、穆棱兩縣。

1954年8月,由黑龍江省直轄。

1956年3月,將原海林縣興隆區(qū)的江南、乜河、下乜河、興隆、海浪和柴河區(qū)的樺林、工農(nóng)、互利、鐵嶺等9個村劃歸牡丹江市管轄。

1958年8月,牡丹江市由牡丹江專區(qū)管轄,同年10月將寧安縣溫春公社劃歸牡丹江市管轄。

1966年2月,牡丹江市改由省直轄,1968年4月又改由牡丹江地區(qū)管轄。

1983年9月3日,撤銷牡丹江地區(qū),實(shí)行地市合并,將原牡丹江地區(qū)的寧安、海林、密山、林口、穆棱、東寧、虎林7縣劃歸牡丹江市領(lǐng)導(dǎo)。

同年10月,綏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

1992年10月,密山市劃歸雞西市代管。

1993年6月,虎林縣劃歸雞西市管轄。

牡丹江市名稱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