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周萬歲通天二年(696),置郝州(治所在今縣北部)、犍州(治所在縣西南部)。
宋為羅施(氏)鬼國地(治今縣城)。
又另置姚州。
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羅氏鬼國安撫司,二十年(1283),置亦奚不薛宣慰司。
同年同城置亦奚不薛總管府。
大德七年(1303),罷宣慰司及總管府,徙順元路宣撫司治于今縣城,置木窩、普沖、普德長官司。
明代為貴州宣慰使安氏土司轄地,自設土官管理。
崇禎三年(1630),筑大方城。
以鎮(zhèn)守將領方國梁姓命名。
清康熙五年(1666),于大方城置大定府,隸貴州布政司。
二十六年(1687),降府為州,隸威寧府。
雍正七年(1729),升州為府,今縣為府附郭地。
1913年,廢府,以府附郭地置大定縣,隸黔西道。
1935年,屬第四行政督察區(qū)。
1941年,析縣西部置納雍縣。
1949年,屬畢節(jié)專區(qū)。
1958年,更名大方縣,縣以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