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境內屬芮國、雍州。
西周芮等方國歸順周。
春秋秦穆公三十七年(前623),秦伐戎,境內屬秦。
戰(zhàn)國秦昭王二十八年(前279),秦置隴西郡。
三十五年(前272),“秦滅義渠”,置北地郡(今寧縣境),今崆峒、涇川、靈臺、崇縣(縣、區(qū))及華亭市北部屬之。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秦統(tǒng)一全國全面推行郡縣制。
崇信南部屬內史,今縣南部黑河川為雍州大澤弦蒲藪,藪以南屬汧縣蒲谷鄉(xiāng),藪以北屬鹵縣。
西漢承秦制,地方行政區(qū)劃沿郡、縣二級。
今縣北部屬月氏道。
漢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分北地郡置安定郡,設鹵縣。
元封五年(前106)屬涼州刺史部安定郡的鹵縣、月氏道。
東漢時,鹵縣與月氏道俱廢。
三國魏晉時,境內無縣級建置。
屬魏國。
西晉泰始二年(266)屬雍州安定郡。
十六國前趙初,屬安定郡。
東晉大(太)興二年(319),分安定與扶風郡之汧置隴東郡,崇信南部屬之。
前秦建元十二年(376),前涼滅,隨后置平涼郡,崆峒大部、華亭、崇信北部屬之。
南北朝北魏太武帝神䴥四年(431)屬涇州平涼郡陰槃縣。
隋開皇元年(581),大部屬涇州平涼郡良原縣(良原后演化為梁原)。
北部屬陰槃縣。
唐武德元年(618),安定郡復為涇州。
太宗即位后,全國劃為10道。
今崇信縣偏北部分屬原州,余屬良原縣和陰槃縣,屬關內道涇州安定郡。
玄宗天寶元年(742)改州為郡,原州改為平涼郡,陰槃縣改為潘原縣,仍屬涇州。
乾元二年(759)州以上的道由監(jiān)察機構變?yōu)榈胤阶罡咭患壭姓䥺挝弧?/p>
屬隴右道涇州安定郡潘原縣和良原縣。
代宗廣德元年(763)陷于吐蕃。
潘原縣并入良原縣。
大歷四年(769)收復。
德宗貞元二年(786)復陷吐蕃。
貞元四年(788),筑崇信城,置崇信軍,為神策軍八鎮(zhèn)之一。
貞元十一年(795)復置潘原縣。
五代未帝清泰元年(934),屬后唐涇州良原縣。
宋太祖乾德元年(建隆四年)(963)置崇信縣,初屬秦鳳路鳳翔府。
淳化年間(990-994)改屬儀州。
神宗煕寧五年(1072)廢儀州,改屬涇原路渭州統(tǒng)轄。
南宋太宗天會九年(1131),改渭州為平涼府。
金元明及清初屬平涼府。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屬甘肅布政使司涇州。
1912年先屬甘肅布政使司隴東道。
1914年改隴東道為屬涇原道觀察使公署,屬涇原道。
1916年7月屬甘肅省長公署涇原道尹公署。
1927年6月屬甘肅省政府涇原行政公署。
1934年屬甘肅省政府平涼行政督察區(qū)。
1936年屬甘肅省政府第二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49年7月26日崇信縣解放,屬甘肅行政公署平涼分區(q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8月8日成立崇信縣人民政府。
1951年4月屬甘肅省人民政府平涼區(qū)專員公署。
1955年3月屬甘肅省平涼專員公署。
1958年4月撤銷崇信縣并入華亭縣。
12月20日撤銷華亭縣,原崇信縣轄區(qū)(除神峪公社)劃歸涇川縣。
1961年12月15日恢復崇信縣。
1968年2月屬平涼專區(qū)。
1969年10月屬平涼地區(qū)。
2002年6月屬平涼市。